世界周刊 2016年11月13日 问答

问答 1. 2.


问答 1.

游客入境即申请H-1B 来美意图恐惹疑

一读者问:

四年前,我持H-1B签证为一家美国公司工作。两年后我辞掉工作并搬回中国。之后,我申请B-1/B-2旅游签证,获得批准。一年前,我申请免配额的H-1B签证,获得批准。八个月前,我的护照盖了H-1B的章。现在我需要去美国办公,但和新H-1B的雇主无关,且新雇主说此刻没有工作给我做,我猜这家公司要关门了。我会因为这个在机场入关时遇到麻烦吗?

李亚伦律师答:

你以旅游者的身分进入美国大概是安全的,但是你可能要向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官员解释你为什么还有H-1B签证。只要你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释你此行持B-1/B-2签证来美国的目的,你应该会被允许入境。如果你在美国境内,找到另一个可以为你申请H-1B身分的机构,你可以申请转换身分(但是你刚入境就申请会引起你隐瞒实际来美目的问题),或者离开美国再通过新的H-1B申请再次入境。因为你的护照上已经有一个H-1B签证章,你可以免去再盖章的程序。

 

问答 2.

受益人离婚 移民案件可自动转换优先类别

一读者问:

我母亲五年前申请已婚的儿子,申请案在三年前批准,但母亲于去年去世。我们知
道已批准的申请案,可由母亲的哥哥以人道立场接管。我们的问题是,现在这个已
婚的儿子刚刚离了婚,会对这份申请造成什么影响?如何把此案从第三优先转成第
一优先呢?

李亚伦律师答:

当申请人去世后,移民局对申请的接管有特殊规定。从你叙述的情况看,我假设你
母亲的哥哥满足条件接管这个案件。我认为即使母亲已经去世,没有什么特别的原
因不能转换类别。以人道主义复案的目的,就是允许案子能像申请人没有去世那样
的正常进行下去。因为情况发生变化,而使人道主义复案的案子终止,是不合人道
的。儿子一离婚,案件会自动转换类别。另外,一个离婚的人比和家人住一起的已
婚人,更需要直系亲属的陪伴。

 

问答 3.

出生证明注册晚了 受益人应提供进一步证明

一读者问:

我父亲是绿卡持有者,他为我做未成年子女的申请。面谈的日子就快到了,我想知道:我晚注册的出生证明会不会对我的绿卡面谈造成麻烦。

李亚伦律师答:

不管你是和移民局还是和领事官员进行最终的移民面谈,因为你的出生证明注册晚了,你都会被要求提供有关你出生的进一步证明。其他会被考虑的证据包括:学校记录、受洗证明、教堂记录、户口记录或者在你出生时知情者写的声明书,这个人要至少比你年长七或八岁。如果你的出生证明没有及时登记,你最好有其它的证据,尤其是迟注册出生证明上描述的关系,对你申请案件的优先类别至关重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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